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本公司已訂定經董事會通過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由公司發言人或股務人員依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相關問題,若涉及法律問題,則由本公司聘任之法律顧問協助處理。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本公司股務作業委由專業之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並有專人負責內部人及主要股東股權變動之申報作業,能即時掌握主要股東名單。 | 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本公司已訂定「關係人交易管理辦法」、「子公司管理辦法」,建立與關係企業間交易完備之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 | 無重大差異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本公司已訂定「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規範本公司以及任何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而知悉本公司消息之人,禁止任何可能涉及內線交易之行為,並不定期作教育訓練及宣導。董事、經理人及員工防範內線教育情形已揭露於公司網頁。 | 無重大差異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章強化董事會職能已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係依照公司章程之規定,採用候選人提名制,除評估各董事候選人之學經歷資格外,並遵守「董事選舉辦法」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化及獨立性。 1.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目標: (1)董事成員應具備與不銹鋼產業相關、管理、會計及財務等多元化之專才,包括領導決策、營運判斷、經營管理、財務分析、危機處理、產業專業、國際市場及永續管理等核心能力。 (2)董事會須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以達監督目的。 (3)獨立董事任期不得逾三屆,以保持其獨立性。 (4)至少一席女性董事成員。 (5)董事年齡年輕化,以達公司永續經營之目標。 2.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目標達成情形: 本公司113年度董事改選,已達成董事會成員年齡年輕化、過半數之董事未兼任公司員工或經理人及獨立董事任期不逾三屆之目標,目前本公司董事會共有9位董事,包括4席獨立董事,全體董事中含2席女性成員,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占比為33%,女性董事占比22%,獨立董事占比為44%,各具會計師及鋼鐵產業主管之專業背景。 董事會成員整體具備之專業背景及核心能力請參閱本公司年報第5頁。 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化之政策及落實情形,已揭露於公司網站(https://www.ycinox.com/tw/ir/ir-235-2025)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本公司已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並於113年5月6日董事會通過永續發展委員會為功能性委員會。 | 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本公司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由財務部負責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114年度評估結果已於115年3月11日第6屆第6次薪資報酬委員會通過並提報115年3月11日第18屆第13次董事會,整體董事會評估結果將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 114年度相關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另載於年報董事會運作情形。 | 無重大差異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本公司為確保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財務報告之可信賴度,茲參考會計師法第47條及職業道德規範公報,以及由金管會發布之審計品質指標揭露架構及範本所列事項,由財務部一年一次針對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進行評估:
經本公司財務部評估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曾棟鋆會計師及劉力維會計師及其所屬之審計服務小組成員,未發現有違反獨立性或嚴重不適任之情事發生,符合本公司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簽證會計師。 財務部已將114年度評估報告提報115年3月11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 無重大差異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本公司於110年5月7日董事會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一職,負責辦理公司治理相關業務。 本公司現任公司治理主管由會計主管倪士鈞副理擔任,於114年1月30日第18屆第12次董事會任命,相關資訊已依規定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有關公司治理相關業務推展情形及公司治理主管之進修情形等,已揭露於公司網站,請參閱公司網站/投資人服務/投資人關係/公司治理/公司治理主管(https://www.ycinox.com/tw/ir/ir-336)。 | 無重大差異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本公司重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與意見,已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擔任對外溝通管道,另利害關係人可透過各業務往來部門溝通,如各營業處、財務部門、採購部門等,公司均能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包括永續發展在內之相關議題。 本公司採用重大性原則,以系統化方式鑑別出重大利害關係人,包含客戶、投資人、供應商、員工、政府機關、社區鄰里及民間組織,針對利害關係人關注主題、溝通管道與頻率及溝通實績等,已報告於115年5月8日董事會,並揭露於公司網站利害關係人專區(https://www.ycinox.com/tw/ir/ir-246)。 | 無重大差異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委託永豐金股務代理部辦理股東會事務。 | 無重大差異 | |||||||||||||||||||||||
| 七、資訊公開 | |||||||||||||||||||||||||
|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已架設公司網站,即時揭露財務及公司治理相關資訊。 本公司網址為:https://www.ycinox.com/tw。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本公司有專責單位負責公司各項資訊之蒐集及發佈,並已依規定設置發言人制度,負責公司內部重大訊息之揭露。 本公司分別於114年7月1日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及114年12月10日永豐金證券114年第四季產業論壇,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放置相關資訊。 | 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本公司年度財務報告、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及各月份營運情形,均依規定於期限內公告申報。 | 無重大差異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1.員工權益、僱員關懷之執行情形:請參閱本公司年報第61頁勞資關係。 2.本公司114度全體董事進修時數皆符合主管機關之要求,請參閱公司網站(https://www.ycinox.com/tw/ir/ir-249)或公開資訊觀測站。 3.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請參閱本公司年報第69頁風險管理及評估。 4.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及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請參閱本公司年報第53頁營運概況。 5.公司已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並於114年11月7日提報第18屆第10次董事會。 | 無重大差異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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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
| 每年執行一次, 於次一年度第一季 結束前完成績效評估。 | 114.01.01 ~ 114.12.31 | 董事會 | 董事會運作自評 |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B、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C、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D、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E、內部控制。 |
| 每年執行一次, 於次一年度第一季 結束前完成績效評估。 | 114.01.01 ~ 114.12.31 | 董事會成員 | 董事成員自評 | A、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B、董事職責認知。 C、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D、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E、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F、內部控制。 |
| 每年執行一次, 於次一年度第一季 結束前完成績效評估。 | 114.01.01 ~ 114.12.31 | 審計委員會 | 審計委員會運作自評 |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D、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E、內部控制。 |
| 每年執行一次, 於次一年度第一季 結束前完成績效評估。 | 114.01.01 ~ 114.12.31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自評 |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D、薪酬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E、內部控制。 |
| 每年執行一次, 於次一年度第一季 結束前完成績效評估。 | 114.01.01 ~ 114.12.31 | 永續發展委員會 | 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自評 |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D、永續發展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E、內部控制。 |
本公司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由財務部負責執行11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分別就董事會、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採用內部問卷方式進行自評,於115年2月份完成。此次評估項目如上表,各項績效自評平均得分介於4.84~5.00,綜合結果為優。
此評估結果將作為未來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並將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此評估結果經115年3月11日第6屆第6次薪酬委員會通過並提報115年3月11日第18屆第13次董事會。
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一)為強化公司治理並提升資訊透明度,本公司訂定之公司治理相關制度規章、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運作等資訊,均已揭露於本公司網站(https://www.ycinox.com/tw/ir/ir-249)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二)因應「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不得逾三屆之倡議,本公司於113年6月17日董事改選後,全體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均不超過三屆、並選任一席女性獨立董事。
(三)本公司於113年6月17日董事改選後,由新任4名獨立董事組成第四屆審計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履行監督職責、提升董事會運作效能,其執行情形請參閱本公司年報第16頁。
(四)本公司由張維倫、嚴文筆及吳青常3名獨立董事組成第六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執行薪酬管理機能,其執行情形請參閱本公司年報第22頁。
(五)本公司於113年5月6日董事會通過永續發展委員會為功能性委員會,並於113年6月28日委任由張金鈺董事長及嚴文筆、陳明裕2名獨立董事擔任第二屆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以督導公司實踐永續發展目標、強化永續治理,其執行情形請參閱本公司年報第23頁。
(六)董事持續進修以保持其核心價值與專業能力,114年度董事進修情形已依規定揭露於本公司網站(https://www.ycinox.com/tw/ir/ir-249)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114年度董事及獨立董事進修情形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張金鈺 | 114/05/09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組織韌性(OR)與營運持續(BCM) | 3.0 |
| 114/11/0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由公司治理評鑑指標看公司治理之最新脈絡 | 3.0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施雅惠 | 114/06/1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董事重要之民、刑事責任與案例研討 | 3.0 |
| 114/11/0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由公司治理評鑑指標看公司治理之最新脈絡 | 3.0 | ||
| 114/11/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強化組織韌性的雙軸轉型AI治理與永續治理 | 3.0 | ||
董事 | 張金鵬 | 114/05/09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組織韌性(OR)與營運持續(BCM) | 3.0 |
| 114/11/0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由公司治理評鑑指標看公司治理之最新脈絡 | 3.0 | ||
董事 | 謝明鴻 | 114/05/09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組織韌性(OR)與營運持續(BCM) | 3.0 |
| 114/11/0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由公司治理評鑑指標看公司治理之最新脈絡 | 3.0 | ||
董事 | 張博凱 | 114/05/09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組織韌性(OR)與營運持續(BCM) | 3.0 |
| 114/11/0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由公司治理評鑑指標看公司治理之最新脈絡 | 3.0 | ||
| 董事 | 張維倫 | 114/05/09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組織韌性(OR)與營運持續(BCM) | 3.0 |
| 114/11/0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由公司治理評鑑指標看公司治理之最新脈絡 | 3.0 | ||
| 獨立董事 | 嚴文筆 | 114/03/25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公司經營暨永續發展協會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上市櫃公司高管人員對於主管機關監理的認識 | 3.0 |
| 114/05/09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組織韌性(OR)與營運持續(BCM) | 3.0 | ||
| 114/11/0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由公司治理評鑑指標看公司治理之最新脈絡 | 3.0 | ||
| 獨立董事 | 吳青常 | 114/05/09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組織韌性(OR)與營運持續(BCM) | 3.0 |
| 114/11/0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由公司治理評鑑指標看公司治理之最新脈絡 | 3.0 | ||
| 獨立董事 | 陳明裕 | 114/05/09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組織韌性(OR)與營運持續(BCM) | 3.0 |
| 114/11/0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由公司治理評鑑指標看公司治理之最新脈絡 | 3.0 |
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本公司為確保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財務報告之可信賴度,茲參考會計師法第47條及職業道德規範公報,以及由金管會發布之審計品質指標揭露架構及範本所列事項,由財務部一年一次針對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進行評估:
| 評估項目 | 評估結果 | |
|---|---|---|
| 獨立性 | 自我利益 | 審計服務小組與本公司間,未有因利益衝突而可能導致違反獨立性之情事。 |
| 自我審計 | 審計服務小組與本公司間,未存在因潛在事件而影響獨立性之可能性。 | |
| 辯護 | 未受託辯護。 | |
| 熟悉度 | 審計服務小組與本公司間,未存在因熟悉度過高而影響獨立性之可能性。 | |
| 威脅 | 審計服務小組與本公司間未存在因受到本公司威脅而影響獨立性之可能性。 | |
| 適任性 | 專業性 |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審計服務小組已具備足夠之查核經驗,其所受之訓練亦能符合本公司之審計需求。 |
| 品質控管 |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審計服務小組應未有因服務案件數量過多,而無法適當控管提供予本公司審計服務品質之情事。 | |
| 監督 |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審計服務小組未有經常受到主管機關裁罰之情事,其受到裁罰之次數與同業相當或低於同業水準。 | |
經本公司財務部評估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曾棟鋆會計師及劉力維會計師及其所屬之審計服務小組成員,未發現有違反獨立性或嚴重不適任之情事發生,符合本公司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簽證會計師。
財務部已將114年度評估報告提報115年3月11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