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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專區資訊

公司治理資訊

 
股票代號 2034 產業類別 鋼鐵工業
公司名稱 允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總機 +886-4-889-9666
地址 彰化縣溪州鄉舊眉村中山路四段二七○號
董事長 張金鈺 總經理 張金鈺
發言人 詹烈麟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886-4-889-9666 代理發言人 李味麗
主要經營業務

不銹鋼捲(板)裁切及買賣

不銹鋼焊接鋼管之製造加工及買賣

不銹鋼角鋼,扁鐵及槽鐵等之製造加工及買賣

公司成立日期 1973/01/31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59068700
實收資本額 4,700,024,210元 上市日期 2001/09/17
上櫃日期 1999/10/16 興櫃日期 -
公開發行日期 - 普通股每股面額 NT$ 10元
已發行普通股數或TDR原股發行股數 470,002,421股 (含私募 0股) 特別股 0股
股票過戶機構 永豐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股務電話 +886-2-2381-6288
過戶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簽證會計師1 曾棟鋆 簽證會計師2 蔣淑菁
備註
英文簡稱 YC 英文全名 YC INOX CO.,LTD
傳真機號碼 +886-4-889-9766 電子信箱 yf@ycinox.com
公司網址 http://www.ycinox.com/tw 公司網站內利害關係人專區網址 http://www.ycinox.com/tw
英文通訊位址 No.270,Sec.4,Jungshan Rd., Shijou Shiang,Chang-Hwa,Taiwan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本公司已訂定經董事會通過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無重大差異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由公司發言人或股務人員依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相關問題,若涉及法律問題,則由本公司聘任之法律顧問協助處理。 無重大差異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本公司股務作業委由專業之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並有專人負責內部人及主要股東股權變動之申報作業,能即時掌握主要股東名單。 無重大差異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本公司已訂定「關係人交易管理辦法」、「子公司管理辦法」,建立與關係企業間交易完備之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 無重大差異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本公司已訂定「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規範本公司以及任何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而知悉本公司消息之人,禁止任何可能涉及內線交易之行為,並不定期作教育訓練及宣導。董事、經理人及員工防範內線教育情形已揭露於公司網頁。 無重大差異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章強化董事會職能已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係依照公司章程之規定,採用候選人提名制,除評估各董事候選人之學經歷資格外,並遵守「董事選舉辦法」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化及獨立性。
1.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目標:
(1)董事成員應具備與不銹鋼產業相關、管理、會計及財務等多元化之專才,包括領導決策、營運判斷、經營管理、財務分析、危機處理、產業專業及國際市場等核心能力。
(2)董事會須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以達監督目的。
(3)獨立董事任期不宜逾三屆,以保持其獨立性。
(4)至少一席女性董事成員。
(5)董事年齡年輕化,以達公司永續經營之目標。
2.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目標達成情形:
本公司110年度董事改選,已注入三名新任董事,達成董事會成員年齡年輕化及過半數之董事未兼任公司員工或經理人之目標,董事會成員均具備專業背景及相關產業之豐富實務經驗,具員工身份之董事三位占比為33%、女性董事一位占比11%、獨立董事4位占比為44%、各具會計師、律師及金融業主管之專業背景。
董事會成員整體具備之專業背景及核心能力請參閱第8頁。
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化之政策及落實情形,已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無重大差異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已訂定「委員會管理辦法」,並成立研究發展委員會、品質管理委員會、勞資關係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職工福利委員會、提案改善委員會等。
111年5月6日董事會通過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
無重大差異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本公司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由財務部負責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111年度評估結果已於112年3月10日第17屆第12次董事會提出報告,整體董事會評估結果將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
111年度相關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另載於年報董事會運作情形。
無重大差異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本公司為確保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財務報告之可信賴度,茲參考會計師法第47條及職業道德規範公報,以及由金管會發布之審計品質指標揭露架構及範本所列事項,由財務部一年一次針對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進行評估:
公司評估項目 評估結果
獨立 性 自我利益 審計服務小組與本公司間,未有因利益衝突而可能導致違反獨立性之情事
自我審計 審計服務小組與本公司間,未存在因潛在事件而影響獨立性之可能性
辯護 審計服務小組未受托為本公司辯護
熟悉度 審計服務小組與本公司間,未存在因熟悉度過高而影響獨立性之可能性
威脅 審計服務小組與本公司間未存在因受到本公司威脅而影響獨立性之可能性
適任性 專業性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審計服務小組已具備足夠之查核經驗,其所受之訓練亦能符合本公司之審計需求
品質控管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審計服務小組應未有因服務案件數量過多,而無法適當控管提供予本公司審計服務品質之情事
監督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審計服務小組未有經常受到主管機關裁罰之情事,其受到裁罰之次數與同業相當或低於同業水準
經本公司財務部評估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曾棟鋆會計師及蔣淑菁會計師及其所屬之審計服務小組成員,未發現有違反獨立性或嚴重不適任之情事發生,符合本公司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簽證會計師。
財務部已將111年度評估報告提報112年3月10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無重大差異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本公司已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於110年5月7日第16屆第22次董事會通過委任財務部李味麗協理為公司治理主管,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
有關公司治理相關業務推展情形及公司治理主管之進修情形等,已揭露於公司網站,請參閱公司網站/投資人服務/投資人關係/公司治理/公司治理主管(https://www.ycinox.com/tw/ir/ir-336)。

無重大差異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本公司重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與意見,已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擔任對外溝通管道,另利害關係人可透過各業務往來部門溝通,如各營業處、財務部門、採購部門等,公司均能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包括永續發展在內之相關議題。
本公司採用重大性原則,以系統化方式鑑別出重大利害關係人,包含客戶、投資人、供應商、員工、政府機關、社區鄰里及民間組織,針對利害關係人關注主題、溝通管道與頻率及溝通實績等,已報告於112年5月5日董事會,並揭露於公司網站利害關係人專區(https://www.ycinox.com/tw/ir/ir-246)。
無重大差異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委託永豐金股務代理部辦理股東會事務。 無重大差異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已架設公司網站,即時揭露財務及公司治理相關資訊。
本公司網址為:https://www.ycinox.com/tw
無重大差異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本公司有專責單位負責公司各項資訊之蒐集及發佈,並已依規定設置發言人制度,負責公司內部重大訊息之掲露。
本公司已於111年12月13日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2022年第四季投資論壇,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放置相關資訊。
無重大差異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本公司年度財務報告、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及各月份營運情形,均依規定於期限內公告申報。 無重大差異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1.員工權益、僱員關懷之執行情形:請參閱本年報第49頁勞資關係。
2.本公司111年度全體董事進修時數皆符合主管機關之要求,請參閱本年報第21頁。
3.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請參閱本年報第62頁風險管理及評估。
4.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及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請參閱本年報第41頁營運概況。
5.公司已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並於111年11月4日提報第17屆第9次董事會。
無重大差異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本公司於111年度(第9屆)公司治理評鑑最終評鑑分數:84.17分,列於上市公司排名級距21%~35%之公司,已就公司治理評鑑結果,提列改善計劃報告於112年5月5日第17屆第13次董事會,針對公司尚未得分但已加強改善之評鑑指標說明如下:

 

 

改善情形 指標 改善說明
優先加強改善 2.14 已於111年5月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已揭露於公司網站。
優先加強改善 3.20 111年度公司已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2022年第四季投資論壇,未來將視實際需求執行。
優先加強改善 4.3 本公司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已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年報將加強實施成效之揭露。
優先加強改善 4.4 本公司111年度永續報告書,將依據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指引編製,並於112年申報。
優先加強改善 4.7 本公司將上傳111年度英文版永續報告書。

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評估週期 評估期間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每年執行一次,
於次一年度第一季
結束前完成績效評估。
111.01.01
~
111.12.31
董事會 董事會績效評估自評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B、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C、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D、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E、內部控制。
每年執行一次,
於次一年度第一季
結束前完成績效評估。
111.01.01
~
111.12.31
董事會成員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自評 A、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B、董事職責認知。
C、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D、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E、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F、內部控制。
每年執行一次,
於次一年度第一季
結束前完成績效評估。
111.01.01
~
111.12.31
功能性委員會 功能性委員會自評
(包含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D、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E、內部控制。

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一)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

1.為強化公司治理並提昇資訊透明度,本公司設置獨立董事由原本3席在110年度董事改選時增加至4席,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以提升董事會運作效能。
2.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薪酬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執行薪酬管理機能。
3.董事進修:董事持續進修,以保持其核心價值與專業能力。
4.為落實企業之永續經營,將就董事成員年齡年輕化,已於110年度選任董事人選注入新人。

(二)執行情形評估:

本公司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由財務部負責執行111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採用內部問卷方式進行,依董事會績效評估自評、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自評、功能性委員會自評等收集問卷,於112年02月完成績效評估。各位董事及委員在公司目標之掌握與職責認知、對於議案提出具體建議、持續強化專業知識與技能,經營團隊認真負責,內部控制有效執行。
評估結果董事會績效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功能性委員會自評均為優,評估結果將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並將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已於112年度第一次董事會提出報告。


 

111年度董事及獨立董事進修情形

 
職稱 姓名 進修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董事長 張金鈺 111/05/06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區域經濟整合趨勢發展及對台灣的影響 3.0
111/11/04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董事會如何監管ESG風險,打造企業永續競爭力 3.0

法人董事

代表人

張金鵬 111/05/06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區域經濟整合趨勢發展及對台灣的影響 3.0
111/11/04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董事會如何監管ESG風險,打造企業永續競爭力 3.0

法人董事

代表人

施永哲
111.10.20新任
111/11/04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董事會如何監管ESG風險,打造企業永續競爭力 3.0

董事

張博凱 111/05/06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區域經濟整合趨勢發展及對台灣的影響 3.0
111/11/04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董事會如何監管ESG風險,打造企業永續競爭力 3.0
董事 謝明鴻 111/05/06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區域經濟整合趨勢發展及對台灣的影響 3.0
111/11/04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董事會如何監管ESG風險,打造企業永續競爭力 3.0
獨立董事 潘正雄 111/04/22 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 台新三十永續淨零高峰會論壇-認真淨零成就永續2030 3.0
111/05/06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區域經濟整合趨勢發展及對台灣的影響 3.0
111/11/04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董事會如何監管ESG風險,打造企業永續競爭力 3.0
獨立董事 陳太山 111/05/06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區域經濟整合趨勢發展及對台灣的影響 3.0
111/11/04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董事會如何監管ESG風險,打造企業永續競爭力 3.0
獨立董事 郭昭松 111/05/06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區域經濟整合趨勢發展及對台灣的影響 3.0
111/11/04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董事會如何監管ESG風險,打造企業永續競爭力 3.0
獨立董事 張維倫 111/05/06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區域經濟整合趨勢發展及對台灣的影響 3.0
111/11/04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董事會如何監管ESG風險,打造企業永續競爭力 3.0


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本公司為確保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財務報告之可信賴度,茲參考會計師法第47條及職業道德規範公報,以及由金管會發布之審計品質指標揭露架構及範本所列事項,由財務部一年一次針對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進行評估: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簽證會計師:曾棟鋆會計師、蔣淑菁會計師
 
 
獨立性評估 評估項目 評估結果
自我利益 1.審計服務小組成員及其家屬、其他共同執業會計師及其家屬、事務所及事務所關係企業與本公司間未有重大直接或間接重大財務利益。 審計服務小組與本公司間,未有因利益衝突而可能導致違反獨立性之情事。
2.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與審計服務小組成員及其家屬、其他共同執業會計師及其家屬、事務所及事務所關係企業間,未有相互融資或保證行為(屬金融機構正常借貸之商業行為,不在此限。)
3.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服務小組成員與本公司或關係企業間,未有密切之商業關係。
4.審計服務小組成員與本公司間,目前未存有潛在僱佣關係。
自我審計 5.審計服務小組成員,過去兩年內未曾擔任本公司董事,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職務之人員。 審計服務小組與本公司間,未存在因潛在事件而影響獨立性之可能性。
6.本公司支付會計師之審計公費係以固定金額支付,非或有公費,亦無逾期公費而影響審計獨立性。
7.會計師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對本公司所提供之非審計服務,均未直接影響審計案件之重要科目、未涉及本公司之管理職能、未代替本公司做決策、亦未影響獨立性。
辯護 8.審計服務小組成員未受託成為本公司立場或意見之辯護者,或代表本公司區間協調與第三人發生衝突。 未受託辯護。
熟悉度 9.本年度委任後,會計師服務年數將達五年,未超過七年。 審計服務小組與本公司間,未存在因熟悉度過高而影響獨立性之可能性。
10.審計服務小組成員未與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職務人員有親屬關係。
11.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未餽贈審計服務小組成員價值重大之禮物。
12.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職務之人員中,並無會計師事務所退休/離職一年內之人員。
13.本公司獨立董事任職前兩年內與擔任期間並未任職於該會計師事務所。本公司之薪酬委員,未於任職前兩年內與擔任期間非為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
威脅 14.本公司未使審計服務小組成員承受或感受到來自本公司之恫嚇,使其無法保持客觀性及澄清專業上之懷疑。例如:
A.本公司管理階層對會計政策選擇或財務報表揭露,有不當要求。
B.本公司未以降低公費為由,要求減少應執行之查核工作。
審計服務小組與本公司間未存在因受到本公司威脅而影響獨立性之可能性。



 
 
適任性評估 公司評估項目 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之相關數據 評估結果
專業性 1.事務所層級之簽證會計師查核經驗、案件品質管制複核會計師查核經驗、理級以上查核人員查核經驗等是否相當於(或優於)同業平均 110年度之簽證會計師查核經驗為11.5年、案件品質管制複核會計師查核經驗為12.1年、理級以上人員查核經驗為11.6年,皆與同業之11.7年、13.2年及11.1年相當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審計服務小組已具備足夠之查核經驗,其所受之訓練亦能符合本公司之審計需求。
2.個案層級(服務本公司,後同)之簽證會計師查核經驗、案件品質管制複核會計師查核經驗、理級以上查核人員查核經驗等是否相當於(或優於)同業平均 110年度簽證會計師曾棟鋆及蔣淑菁之查核經驗分別為16年及11年、案件品質管制複核會計師查核經驗為2年、理級以上人員查核經驗為1年,顯示除簽證會計師外,其他層級之人員經驗遜於事務所層級平均數,惟主查於過去兩年度皆為本公司審計服務小組成員,應對本公司有足夠之熟悉程度並且能勝任查核工作。
3.事務所層級年度訓練時數,分為簽證會計師訓練時數及理級以上查核人員訓練時數是否相當於(或優於)同業平均 110年度分別為101.1小時及100.1小時,皆優於同業平均之93.4小時及89.1小時
4.事務所層級流動率是否相當於(或優於)同業平均 110年度為11.2%,優於同業平均之17.4%
品質控管 5.會計師擔任主簽之公開發行公司家數 110年度曾棟鋆會計師擔任4家公發公司之主簽、蔣淑菁會計師擔任10家公發公司之主簽,同業平均為7家,應可負擔本公司財務報告查核之品質控管。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審計服務小組應未有因服務案件數量過多,而無法適當控管提供予本公司審計服務品質之情事。
監督 6.事務所層級之金管會檢查品質管制缺失數是否相當(或優於)同業區間 109年度缺失數為4次,劣於同業區間之0~4次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審計服務小組未有經常受到主管機關裁罰之情事,其受到裁罰之次數與同業相當或低於同業水準。
7.事務所層級之金管會檢查審計個案平均缺失率是否相當(或優於)同業區間 110年度平均缺失率為0.3,落在同業區間之0~1間
8.個案層級之金管會檢查審計個案平均缺失率 109年度,曾棟鋆會計師為1(1/1),而蔣淑菁會計師於109年度未被抽查
9.事務所層級之主管機關缺失改善函文比是否相當(或優於)同業區間 110年度為0.3%,落在同業區間之0%~0.59%間
10.個案層級之主管機關缺失改善函文比是否相當(或優於)同業區間 110年度,曾棟鋆會計師為0%(0/16),蔣淑菁會計師為0%(0/14)

評估結果:
經本公司財務部評估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曾棟鋆會計師及蔣淑菁會計師,及其所屬之審計服務小組成員之獨立性及適任性,截至評估表出具日,未發現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及其所屬之審計服務小組成員有違反獨立性或嚴重不適任之情事發生,符合本公司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簽證會計師。
 

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評估項目 評估
結果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本公司已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並於公司網站公開揭露。董事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並於內部管理及外部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 無重大差異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為防範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中明訂不誠信行為及利益之樣態,並於「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中訂有具體規範及防範不誠信行為,並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不定期地檢討,俾確保制度執行持續有效。 無重大差異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工廠工作規則」、「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及「員工道德行為準則」等規章,內容明訂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及修正。且投保員工誠實保證險及新進員工及在職員工不定期教育訓練,不定時於各會議宣導以求落實。另相關職務已全面推動定期輪調作業,以防範各類弊端之發生。

無重大差異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本公司訂有「協力廠商管理辦法」明訂需對廠商績效及誠信進行考核,另於簽訂之契約中均要求廠商遵守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所訂之條款,以避免發生不誠信行為而損及公司權益。 無重大差異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管理部為專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財務部負責監督執行,110年度誠信經營情形已呈報110年12月24日董事會。 無重大差異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本公司訂有「關係人、關係企業、特定公司及集團企業交易作業程序」、「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員工道德行為準則」等相關規章均明訂防止利益衝突政策,並於公司網站設立利害關係人聯繫窗口平台,以確保利害關係人權益。 無重大差異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為確保誠信經營之落實,本公司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且公司財報每季均經簽證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並每年予以評估前項制度執行情形。 無重大差異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本公司依「員工教育訓練辦法」,不定期於部門會議或各式教育訓練課程中宣導誠信經營之政策、防範方案及違反不誠信行為之後果;於新進人員於職前訓練時進行誠信道德教育宣導,共計168人次,總受訓時數為84小時,並將宣導簡報置於公司內部網路系統;另派員參加主管機關舉辦的相關課程,以強化員工遵循意識。 無重大差異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本公司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員工道德行為準則」,並設獨立專線及信箱,有專責單位依規定處理相關事務。檢舉事件經查證屬實,依公司獎懲規定辦理,若有涉及違法情事者,亦採取法律行動。
本年度稽核室未接獲內、外部之檢舉函件。
無重大差異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本公司已明訂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無重大差異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本公司給予檢舉者完善之保護措施,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 無重大差異
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本公司網站已發佈公告「誠信經營守則」,亦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治理」專區查詢規章,並於公司網站、年報揭露誠信經營執行情形等相關資訊。 無重大差異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誠信經營守則」,運作與守則之規定並無差異。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一)本公司於110年9月3日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以具體規範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

(二)本公司訂有「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內部人股權異動管理事項作業程序」及「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員工道德行為準則」,明定董事、獨立董事、經理人及受雇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並簽署保密協定,且不得洩露所知悉之內部重大訊息予他人。

(三)本公司訂有「董事會議事規則」,明訂董事之利益迴避制度。

 

教育訓練情形

誠信經營教育訓練

(1) 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 由管理部為專責單位, 配置充足之資源及適任之人員, 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 財務部負責監督執行, 並定期( 至少一年一次) 向董事會報告。最近一次已於111年12月23日向董事會報告111年度推動企業誠信經營情形。
(2) 新進人員於新人訓練課程中,安排誠信道德相關介紹與說明,111年新進人員共計72人,總受訓時數為36小時,對於在職員工之訓練則安排於內部各項課程或部門會議時進行相關教育宣導。

 

防範內線交易教育訓練

(1)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員工辦理防範內線交易及相關法令準則之教育宣導,新任董事或經理人上任時,提供「內部人法規宣導手冊」包含內部人申報義務、禁止內線交易等,並不定時對內部人發送防範內線交易相關宣導郵件。
(2) 已於111年5月6日及11月4日對現任董事、經理人進行相關教育宣導,內容包括內線交易的適用範圍及認定過程、內部重大資訊範圍及保密作業、法令遵循及營業祕密保護等實務。
(3) 新進人員於職前訓練時進行教育宣導,111年新進人員共計72人,總受訓時數為36小時。 已將誠信經營及防範內線交易課程簡報與檔案存放於公司內部網路系統向員工教育宣導。

接班計劃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畫及運作情形

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規畫及運作

本公司目前董事共9名(含獨立董事4名),董事會成員多具備經營管理、財務會計或產業專業知識等核心能力。為強化董事行使職能之效能,參考公司內外部環境條件變化及發展需求,安排年度進修課程,以提升董事之核心價值及專業知能。另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及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績效評估結果作為未來遴選或提名董事續任時之參考依據。
本公司注重企業之永續經營,110年度董事會改選,新任董事3名 (含1名女性獨立董事),符合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及年輕化之目標。

 

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畫及運作

因應公司組織發展與成長動能,本公司重視管理階層接班之養成計畫,接班人除備有營運管理能力、專業能力及卓越的工作績效外,其價值觀念及核心職能需與公司之經營理念相符,包括誠信正直、主動積極及追求創新等。
透過跨部門(廠區)之工作輪調、專案任務之規畫執行、職務之兼任、工作代理等,培養多元之工作能力及視野,透過專業能力訓練,使受訓者整合運用,養成決策判斷能力,成為全方位之人才,有計畫、有目標地強化未來經營團隊。

制訂與營運目標連結之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及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於111年11月4日董事會報告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本公司已制定「營業秘密及智慧財產權管理辦法」,將智慧財產權管理納入公司治理架構,並提升至董事會監管層級,本智慧財產管理計畫之執行內容如下:

  1. 一、營業機密保護:
    • 1. 明定本公司員工對於公司本身或其進(銷)貨客戶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有保密義務。應保密的資訊包括所有可能被競爭對手利用或洩漏之後對公司或客戶有損害之未公開資訊。
    • 2. 受僱期間內,因使用公司之設備、資源或因職務關係,而直接或間接收受、接觸、知悉、構思、創作、或開發具有實際或潛在財產利益或經濟價值的機密資訊及資料,皆負有保密義務。
  2. 二、專利保護:
    • 1. 明定申請專利應經評審程序。評審時除考量專利法要件及侵權保護外,亦應將運用之可能性等列入考量。
    • 2. 對外創意之揭露或研發成果之發表,應事先經權責主管同意,若為可申請專利之發明或創作,應先完成申請專利之程序。
  3. 三、商標保護:
    • 1. 明定本公司規劃、設計新商標時,主辦、會辦部門均應負保密義務,其屬委外設計案者,應於委任契約明訂保密條款及受任人違約洩密之賠償   責任。
    • 2. 未獲權責主管書面授權同意,不可任意於各種傳播媒體、廣告海報或網際網路上,使用允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商標。

稽核及處理

  1. 一、明定各單位主管每年重新檢視及更新營業秘密管理清單。
  2. 二、稽核單位不定期查核營業秘密管理規定、處理程序與相關措施的執行狀況。
  3. 三、違反營業秘密管理規定者,依規定給予處分並留存紀錄。
  4. 四、公司依PDCA(Plan/Do/Check/Action)之方法論,持續改善營業秘密管理制度,以利於本規則持續有效運行。

教育訓練與宣導

  1. 一、不定期舉辦營業秘密教育訓練,加強宣導以促使員工瞭解企業的營業秘密管理規定、管控措施及要求等。
  2. 二、公司應向有合作關係的廠商,進行合理保密措施的溝通,對其要求適當之合理保密措施,以確保保密措施之完整性。

執行情形

  1. 一、每年進行全公司智慧財產盤點,包括營業秘密、專利、商標。營業秘密包括機敏文件之檔案存放方式、儲存位置、使用部門、管理人員、檔案借  閱流程及保存期限;藉由定期追蹤管理,強化智慧財產保護意識及認知,辨識智財保護之風險提早預防。
  2. 二、辦理人員智財教育訓練、宣導與講座活動如下:
    • 1. 111年新進人員宣導,共計166人時。
    • 2. 專案營業秘密及智慧財產宣導活動,共計30人時。
  3. 三、截至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取得智慧財產清單與成果:
    • 1. 商標:53件已取得證書,1件已核准取證中,共計54件。(含土耳其子公司1件)
    • 2. 著作權:2件
    • 3. 智慧財產分類統計如下:

重要內部規章

標題 檔案下載
公司章程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股東會議事規則
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
誠信經營守則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關係人交易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