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及執行情形

制訂與營運目標連結之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及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於114年12月26日董事會報告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本公司已制定「營業秘密及智慧財產權管理辦法」,將智慧財產權管理納入公司治理架構,並提升至董事會監管層級,本智慧財產管理計畫之執行內容如下:

一、營業機密保護:

1.明定本公司員工對於公司本身或其進(銷)貨客戶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有保密義務。應保密的資訊包括所有可能被競爭對手利用或洩漏之後對公司或客戶有損害之未公開資訊。

2.於受僱期間內,因使用公司之設備、資源或因職務關係,而直接或間接收受、接觸、知悉、構思、創作、或開發具有實際或潛在財產利益或經濟價值的機密資訊及資料,皆負有保密義務。

二、專利保護:

1.明定申請專利應經評審程序。評審時除考量專利法要件及侵權保護外,亦應將運用之可能性等列入考量。

2.對外創意之揭露或研發成果之發表,應事先經權責主管同意,若為可申請專利之發明或創作,應先完成申請專利之程序。

三、商標保護:

1.明定本公司規劃、設計新商標時,主辦、會辦部門均應負保密義務,其屬委外設計案者,應於委任契約明訂保密條款及受任人違約洩密之賠償責任。

2.未獲權責主管書面授權同意,不可任意於各種傳播媒體、廣告海報或網際網路上,使用允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商標。

 

稽核及處理

一、明定各單位主管每年重新檢視及更新智慧財產權管理清單。

二、稽核單位不定期查核智慧財產權管理規定、處理程序與相關措施的執行狀況。

三、違反智慧財產權管理規定者,依規定給予處分並留存紀錄。

四、公司依PDCA(Plan/Do/Check/Action)之方法論,持續改善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以利於本規則持續有效運行。

 

教育訓練與宣導

一、不定期舉辦智慧財產權教育訓練,加強宣導以促使員工瞭解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管理規定、管控措施及要求等。

二、公司應向有合作關係的廠商,進行合理保密措施的溝通,對其要求適當之合理保密措施,以確保保密措施之完整性。

 

執行情形

一、每年進行全公司智慧財產盤點,包括營業秘密、專利、商標。營業秘密包括機敏文件之檔案存放方式、儲存位置、使用部門、管理人員、檔案借閱流程及保存期限;藉由定期追蹤管理,強化智慧財產保護意識及認知,辨識智財保護之風險提早預防。

二、辦理人員智財教育訓練、宣導與講座活動如下:

1.2025年新進人員宣導,共計27人時。

三、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取得智慧財產清單與成果:
1.商標:共計54件。(含土耳其子公司3件)
2.著作權:2件

3.智慧財產分類統計如下: